去年以来,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公证职能,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为突破口,指导全市3家公证处积极推出公证法律援助服务措施,全面服务保障民生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
2012年,全市各公证处共办理申请社保、最低生活保障,征地、拆迁等使权益受损害要求赔(补)偿,申请赡养、抚养、扶养费,要求人身损害赔(补)偿,因假种子等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损害要求赔(补)偿等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24件,受援人数526人,累计减免公证收费17.6万元,同比增长533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