济南市钢都公证处
二○二一年八月
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
济南市钢都公证处作为采购单位,就“济南市钢都公证处笔记本电脑采购项目”进行邀请报价,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笔记本电脑(采购数量2台)。
二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:
1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;应标人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或者个体工商户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,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2、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、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,满足采购人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,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工作;
3、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,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人员,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。
4、满足以下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(5)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6)且不能是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、“信用山东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。
三、货物总体要求:供应商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、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,完全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质量、规格和性能的要求,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,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。
四、报价文件组成
1.法人代表授权书(附件1);
2.投标函(附件2);
3.询价采购报价表(附件3);
4.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(或三证合一)复印件;
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,报价文件正本壹式叁壹份,如有异议以正本为准。
五、报价文件接收:
报价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。
接收截止时间:2021年8月10日11:00前。
接收地点: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10日11:00前报价文件送至济南市钢都公证处(地址: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78号),联系杨女士。请各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将标书送达。
六、履约保证金:
无。
七、其他要求: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一家供应商。
八、联系人:杨女士0531-76890113。
九、其他补充事宜
无。
第二章 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、要求和数量等
一.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
1.供货时间:2021年8月15日前供货,送至济南市钢都公证处。二.服务及其他要求
2.整机免费质保两年以上。
3.货到、验收合格、正常运行付全款。
4.总价含组装、调试、运输、税金、辅材等一切相关费用,费用每台不超过人民币4900.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