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工作需要,我单位将采购“2023年度财务”审计服务。现诚邀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
“钢都公证处2023年度财务”审计服务。
二、项目内容
根据工作需要,经研究,钢城区司法局、钢都公证处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公证处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,现拟聘请具备资质的审计公司对钢都公证处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。
三、项目预算
本审计服务的预算价为人民币10000.00元。
四、技术、服务要求
(一)按照国家相关规定、规范、标准进行独立、客观、公正审计,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义务。
(二)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泄露项目相关信息,如有泄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(三)出具书面审计报告。
(四)禁止弄虚作假,对所提供的审计报告承担相应的经济、法律责任。
(五)承担在审计过程中,由于审计差错等原因,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、财务等损失。
(六)在审计过程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自行承担。
五、商务要求
(一)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工作。
(二)报价要求:本项目的报价为包干价,包含基本审核费和效益审核费,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人工费用(人员工资、福利、社保等)、加班费、现场办公费用、设备费、交通费、管理费、利润、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
(三)付款方式:供应商出具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,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 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服务费。
六、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
(一)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等。
(二)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要求,包括: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(三)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。
(四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。
七、报价响应要求
(一)报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,密封后送至或邮寄至济南市钢城区钢都大街78号二楼西侧办公室,邮寄资料的,以邮寄日期作为报价开始日期:
1.营业执照复印件;
2.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;
3.拟配审计人员一览表(附执业资格证书);
4.报价表。
以上内容均需加盖企业鲜章。
(二)报价时间:自公告发布时起至2024年3月22日17:00止,逾期不再接受报价。
(三)其他要求: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,原则上以报价最低者为意向审计单位。
联系人:陈老师,联系电话:0531-75870909。
附件:“钢都公证处2023年度财务”审计服务报价表
钢都公证处
2024年3月11日
附件
“钢都公证处2023年度财务”
审计服务报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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